尊敬的经济普查单元掌管人:
您好!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即将起头。经济普查是对全国度底的一次“全面体检”。你单元所提供的真实正确的普查资料,是国度制订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政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凭据。
为提高普查员入户登记的工作效能,现将有关内容奉告如下:
一、、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工作于2019年1月1日-4月15日发展。届时将有佩带普查员证或普查领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你单元进行登记。
二、、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划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使命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该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该当依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实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请你单元筹备好有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管帐、、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共同普查员正确采集有关信息。
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元信息将严格保密,有关信息仅用于普查主张,不作为有关部门和单元执行处罚的凭据。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或侵害调查单元利益情况,请你单元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辅导小组办公室或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辅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771-5854855
自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gxwfb@163.com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邮箱:fgjc@stats.gov.cn
衷心感激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共同!
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辅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
